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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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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男子酒驾撞上路边大树 难戒酒再次醉驾撞伤骑电瓶车老人

发布时间:2016/12/1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906次
    因为醉酒驾驶,合肥市长丰县男子仇某一头撞上了路边的大树,不仅身体受了伤,还因危险驾驶被判刑。事后,仇某发誓一定要戒酒,谁料,贪杯的仇某近日再次因为醉酒驾驶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
    家住长丰县罗塘乡的仇某平时以杀猪为生,生平最大的爱好就是这杯中之物。2012年9月,仇某就曾因醉驾,成为醉驾入刑后实施后第一批走进拘留所的人。那一次,他身体内的酒精含量高达450mg/ml,仍然驾车上路,结果,与路边的大树亲密“接吻”。直到有人报警,醉得不省人事的仇某才被送进医院。事故中,仇某不仅自己受了伤,还因符合危险驾驶构成要件,被长丰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开庭那天,面对亲朋好友,仇某悔恨不已,发誓要彻底戒酒,再不去碰这杯中之物。
    出来后的一段时间里,仇某遵守着自己的诺言,一心一意做生意,偶有应酬,饮酒也是浅尝即止。但好日子没过多久,仇某终于没能抵挡住酒的诱惑,在朋友们一次次的劝酒声中,他忘记了自己发过的誓言,慢慢地又沉醉于其中。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2016年7月19日下午,仇某酒后驾车上路,撞上路边一位骑电瓶车的老人,致老人受伤。归案后,交警检测到仇某体内酒精含量达333.3mg/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随后按法定程序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1月29日,长丰县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仇某与被害人达成详解等情况,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仇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都是贪杯害了我!”这是仇某在庭审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