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合肥交通事故网
崔玉林律师
崔玉林律师
地区:安徽 合肥
手机:13956908122

执业证号:13401200910776192
执业机构:安徽同川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宿松路3888号信息中心十一楼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舒城两男子醉酒驾车相撞意图私了 遭举报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4/10/28    来源:合肥交通事故网   作者:崔玉林   浏览:1979次

    赵某和吴某原本素不相识,驾车相撞后俩人却结成了“盟友”:因酒后驾车惧怕处罚,他们试图以私了蒙混过关。但面对群众举报和交警检测,最终还是露出了原形。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10月27日,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检测结果显示:事故发生当天,赵某、吴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别为:155.9mg/100ml、103.8mg/100ml,属醉酒驾驶。

    “206国道县第二水厂路段,一辆摩托车与一辆正三轮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10月23日晚7时许,接到110指令的舒城交警四中队民警高一嵩、孙正安、吴更生,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面对交警的询问,赵某、吴某始终低着头吱吱唔唔,不敢与交警正面接触。此时,有围观群众指认俩人有酒驾嫌疑。为此,交警特意靠近他俩身边,确有阵阵酒气飘过来。经交警现场用呼气试酒精测式仪测试:赵某、吴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分别为162mg/100ml、91mg/100ml,属醉驾。为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准确性,民警立即请医生抽取俩人血样封存,并送到安徽全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经调查了解:赵某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与酒后骑摩托车的吴某相撞后,面对吴某受伤倒地的结局,赵某眼见周边行人稀少,主动与吴某套起了近乎,并称:既然同坐一条“酒驾船”上了,只有私了才能逃过交警处罚。对此“高见”,深受皮肉之苦的吴某也只能表示接受。然而,就在他们谈妥私了方案试图离开现场时,被赶到的交警查获,这一下两个“难兄难弟”傻眼了。

    针对赵某、吴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目前,四中队已报请舒城县公安局予以刑事立案,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