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并且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这样的驾驶员真是胆大。10月15日下午,合肥长江路与梅山路交口,一男子无证醉驾时被合肥交警支队蜀山大队武装巡控民警发现。目前,该驾驶人已被刑事拘留。
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10月15日15时许,合肥交警支队蜀山大队武装巡控民警韩银全、朱志明在长江路与梅山路交口进行查纠违章时,发现一名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民警随即将该名驾驶员控制。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初步酒精测试,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ml。民警在对该驾驶人进行进一步盘查时,驾驶员拒不提供驾驶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又不能准确提供身份证号码,现场无法核实其准确身份信息。
巡控民警随后将其带往105医院抽取血样固定证据,并将其驾驶车辆暂扣。在将该驾驶员带往队部后,其仍然编造虚假姓名和虚假家庭住址,企图蒙骗过关,但经过民警上网比对,查实其提供的姓名都不是其本人。
民警根据该嫌疑人驾驶车辆的蛛丝马迹,在多个系统平台排查,终于查实该名驾驶员真实身份。驾驶员,郝某某,合肥人。经血液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116.3毫克/100ml,属于醉酒驾驶。在排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该名驾驶员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