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酒驾”的后果人人都能说上很多,但是,仍然有很多“贪杯司机”心存侥幸,开错人生的方向盘。近日,固镇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谢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9月24日晚,被告人谢某在固镇县城关镇某饭店饮酒至次日凌晨。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2020年9月25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谢某驾驶苏A2××××白色捷豹牌小型越野客车从固镇县城关镇浍河欣城东门驶出,沿蚌固路经浍河一桥行驶至老省道101与方前路交叉口北侧时,因发现前方路口有交警查车遂调头准备离开,被赶到的执勤民警查获。2020年9月26日,经安徽民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谢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值为117mg/100mL。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另查明:2021年4月1日被告人谢某因本次醉酒驾驶的行为被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5月12日,被告人谢某向本院预缴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固镇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谢某有前科劣迹,且有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情节,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