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获悉,犯罪嫌疑人冯某某驾车不慎撞亡一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值得一提的是,冯某某是合肥某驾校的一名教练员。
2014年8月29日清晨,冯某某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沿本市合淮路由北向南行驶,准备去考场接回科目二考试的学员,途中遇被害人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横过道路,因冯某某疏于观察,致客车前部左侧撞到电动自行车右侧后部,被害人从车上摔了下来。
冯某某见状,随即下车拨打报警电话,并留在现场配合事故的处理。被害人在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认定,驾驶员冯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目前,冯某某已被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