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固镇法院行政庭法官的努力,一起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意外撞伤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调解结案。
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获悉,2021年8月17日下午14时许,原告李某友步行准备回家,在行至固镇县城关镇浍河路东风路交叉口东侧路段时,被告李某瑄驾驶两轮电瓶车将原告李某友撞伤,当场致李某友左小腿开放性撕裂伤,李某友于当日被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治疗,共花去各项医疗费5209.5元。被告预付3500元,但后期的住院费1709.5元被告迟迟未支付,原告李某友在出院时自行支付。
双方无法就赔偿一事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李某瑄监护人告上法庭。固镇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承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维护公平公正理念,同时也考虑到一纸判决固然简单,但可能引发被告的不满情绪,不利于被告的监护人尽快赔偿原告的损失。承办法官决定让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进行庭前调解。
经过不断地沟通,承办法官也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释明了本案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劝导当事人本着实事求是、互相体谅的原则解决纠纷。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以被告李某瑄的监护人李某晶赔偿原告6000元圆满结案,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