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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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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女子南翔汽车城52万元买二手“玛莎” 转卖时被鉴定为“事故车”

发布时间:2021/8/18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1029次

    花费52万元购置二手豪车,使用一年多后再转卖时却被告知是“事故车”,第三方检测机构给出了右C柱严重变形的结果,对此消费者提出退一赔三的要求,车行却并不认可鉴定结果,表态将积极应诉,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消费者:

    二手豪车竟成“事故车”退一赔三遭拒

    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2020年4月,王女士以52万元的价格在包河区南翔汽车城安徽万坤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坤汽车)按揭购买了一辆二手玛莎拉蒂吉博力轿车,因为价格不菲,所以王女士在购车过程中比较留心,“买车的时候,销售员口头承诺这辆车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和泡水等,只有一些小刮擦,是精品车。”王女士告诉记者。事实上,在最终签订购车合同之前,她还将这辆车送到4S店进行“二手车过户前检测”,“花了1000块钱,最终给我出具了一份满是各种数据的报告,绝大多数系统、软件状态都是良好。”王女士说,看到检测报告没有异常,她才彻底放下心来。

    今年7月份,因为资金周转需要,王女士打算将车卖掉,让她没想到的是,买家带着专业人员上门检测过后告诉她,该车是事故车,不能收购。“太意外了,买车前我特别留心,这一年多开得也都正常,除了刮擦之外,没发生过事故。”为了求证自己的车究竟是否是事故车,她很快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TUV NORD对车辆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右C柱严重变形,造成结构性损伤,属于事故车。”

    随后,王女士又在朋友的指导下,通过一款手机应用调取了这辆车的部分保险记录,其中显示在2016年2月至2018年8月期间,这辆车至少发生4次事故,对车辆的前后纵梁、挡风玻璃、前后保险杠、右侧两扇门等存在维修记录,“这还不一定是完整的记录。”王女士说。

    拿着手中的两份报告,王女士找到万坤汽车。然而,双方的沟通并不顺利,“一开始他们不承认是事故车,后来我们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车行改口愿意以43万元的价格回收车,另外给我们5000元作为补偿。”然而,这与王女士退一赔三的诉求相差甚远,协商未果之下,她向法院提起诉讼。

    车行:

    不认可鉴定结果 将积极应诉

    随后,记者来到万坤汽车,该公司负责人薛先生表示,相关部门已经就此事进行了调解,但是双方难以达成一致,“目前已经在走司法程序,我们也会积极应诉,法律是公正的,如果法院判定这是事故车,我们会积极赔偿。”薛先生告诉记者,对于王女士所购买的这辆车,车行在收车前进行了评估,认定并不是事故车,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也告知了王女士该车的车况。至于其所提供的检测报告的可靠性,车行方面并不认可,“民间组织出具的,没有权威性,并不是国家司法机关正规渠道出具的检测报告。”

    律师:

    销售日起30天内鉴定车况属“霸王条款”

    记者注意到,根据王女士出示的二手车销售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分别是彭某和王女士,万坤汽车作为鉴证方,受甲方委托代为收取所有款项,“因该车是二手车,提车后,甲方不再对该车品质承担责任,一切品质风险转移给乙方,鉴证方承诺车辆自销售日起30日内,经过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有结构性损伤或泡水、调表、火烧事实成立,鉴证方全额退车(不承担该车成交价之外的费用)逾期则视为乙方知晓或者认可该车辆所存在的缺陷与风险。”对于车辆的状况,合同作出了这样的约定。值得注意的是,王女士表示,整个购车过程中,她并未见到甲方彭某,也不知道其是否与万坤汽车有无关系。

    “这一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义务,减轻自己责任。”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侯鹏律师告诉记者,车辆评估鉴定专业性要求较高,车行不能因此设限,规避自己的责任,给消费者维权增加难度,“同时消费者也要提供证据,证明不是在自己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事故。”侯鹏表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该条“霸王条款”应属无效。至于双方争议的重点,王女士的车是否属于事故车,侯鹏表示,法院可以指定具有检测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最终以该机构的检测结果作为依据。

    侯鹏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前二手车交易市场上,少数车商为最大程度获利,通过种种套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事故车、泡水车售卖给消费者,并通过在合同上作“文字游戏”,来规避自己的责任,躲避相关部门的监管,“因此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商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