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等一分,不抢一秒”,闯红灯酿成的惨剧不胜枚举,但仍有人不予理睬,无视生命安全。7月5日,滁州市宋某骑摩托车在十字路口闯红灯,撞上正常左转弯的轿车尾部,宋某全身多处摔伤,并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当日中午11时40分许,宋某骑乘两轮摩托车沿着凤阳县九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十字路口,在红灯最后9秒,宋某无视交通信号,径直闯了过去。由于摩托车车速较快,不巧撞上由西向北正常左转弯的小型汽车左侧尾部。巨大的惯性导致摩托车瞬间倒地,未戴安全头盔的宋某的头部、面部、四肢多处擦伤,浑身是血,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所幸只是皮外伤。
后经查询,摩托车驾驶人宋某、45岁,未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车辆未上牌。7月9日上午,凤阳交管大队事故民警在对事故进行调查、研判后认定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