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2 月 26 日下午,一男子将车停在了北一环路与亳州路交口下穿桥内,独自离开,留下一辆轿车独占一条车道。
北一环亳州路交口下穿桥虽然不长,但是桥内单方向仅有两股车道,此时一辆黑色奔驰停滞于上桥口处。男子这一行为造成后方交通严重拥堵。庐阳交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车在后方放置警示标牌,但是车主不知所踪,随即交警想通过车牌联系该车驾驶员。二十分钟后,驾驶员手提油桶返回,经询问,是由于车辆汽油耗尽停滞在此。待其将汽油添加后,指示其先行将车辆驶出下穿桥,并暂扣其驾驶、证行驶证,让其前往岗亭接受处理。
由于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对其批评教育并罚款 100 元,不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