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消息!据合肥交通事故律师网了解,安徽高速公路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新版将要上线啦!计划于春运首日(1月21日)起实施。
自2015年11月我省尝试开展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共受理举报交通违法信息51000条,有效信息19548条,兑付奖金1865100元。为更好地开展我省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订了《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拟于春运首日(1月21日)起实施。
相较于以往,举报范围扩大,举报渠道更多,区分奖励情形,扩展支付方式.......赶紧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变化吧!
举报分“非现场举报”和“现场举报”两种,无论何种举报形式,公众均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入“安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便民服务平台”,点击“有奖举报”,按要求和程序举报。也可直接拨打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对外公布的报警电话举报。以下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看到请举报!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可获得现金奖励!
【非现场举报】
1、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2、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3、在行车道上停车的;
4、逆行的;
5、在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6、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现场举报】
1、从事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的;
2、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4、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5、驾驶拼装或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其他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
7、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
8、交通肇事逃逸的。
举报人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的,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100元。对同一种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每人每月累计不超过1000元。举报人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的,经查证属实,每起奖励500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保留对获奖人话费充值的基础上,增加以银行卡转账为主,云闪付、微信、支付宝及现金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